无锡市保洁企业
《水箱保洁消毒》资质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促进保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,维护保洁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加强行业自律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无锡市内经营的环境卫生企业、保洁企业、清洗企业、清洁企业及经营范围有环境卫生、保洁、清洗、清洁服务的企业(以下简称“保洁企业”)。
第三条 本办法按照《水箱清洗消毒》专业资质认证。
第四条 保洁企业可以按其注册资本、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,以及保洁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专业资质等级。
第五条 无锡市保洁行业协会是无锡保洁企业资质认证机构,负责相应的保洁企业资质管理工作。
第六条 无锡市保洁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二章 资质分级标准
第七条 保洁清洗企业资质按照专业类别分为壹级、贰级、叁级资质。
第八条 一家企业可申请各多专业不同等级的资质。
第九条 施工资质分级标准
一、 申请《水箱清洗消毒》壹级施工资质的保洁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 具备法人资格,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;
(二) 具有承担各类水箱保洁工程施工能力,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项工程水箱容积在1000立方以上的保洁工程施工及9份水箱保洁工程施工,工程竣工质量合格,无安全事故;
(三)持有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,有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安全员9名,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;
(四)企业从事保洁工程施工五年以上,具有完备的保洁工程施工组织,有经过专业培训,持证上岗的保洁技师队伍30人,并每人购买50万以上意外保险;
(五)具有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甲级项目经理人员不少于3人,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;
(六)有与保洁工程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、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;
(七)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有健全的经营管理、安全、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。
二、 申请《水箱清洗消毒》贰级施工资质的保洁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 具备法人资格,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;
(二) 具有承担各类水箱保洁工程施工能力,独立承担过不少于9份水箱保洁工程施工,工程竣工质量合格,无安全事故;
(三)持有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,有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安全员3名,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;
(四)企业从事保洁工程施工三年以上,具有完备的保洁工程施工组织,有经过专业培训,持证上岗的保洁技师队伍10人,并每人购买50万以上意外保险;
(五) 有与保洁工程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、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;
(六) 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有健全的经营管理、安全、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。
三、 申请《水箱清洗消毒》叁级施工资质的保洁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 具备法人资格,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;
(二) 具有承担各类水箱保洁工程施工能力,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份水箱保洁工程施工,工程竣工质量合格,无安全事故;
(三)持有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,有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安全员1名,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;
(四)企业从事保洁工程施工一年以上,具有完备的保洁工程施工组织,有经过专业培训,持证上岗的保洁技师队伍3人,并每人购买30万以上意外保险;
(五) 有与保洁工程专业施工相适应的先进的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、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;
一级专业资质:可承担专业类别任何保洁工程的施工,造价不受限制。
二级专业资质:可承担专业类别工程单价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保洁工程施工。
三级专业资质:可承担专业类别工程单价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保洁工程施工。
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认证
第十一条 无锡市保洁企业可按照本办法向认证机构提出资质申请,经审核,予以资质等级认证,发给相应的《保洁企业专业资质等级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资质等级证书》)。
第十二条 无锡市保洁行业协会为社会行业组织,负责保洁企业的专业一级、二级、三级资质认证工作;保洁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第十三条 保洁企业申请专业资质等级认证,应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 保洁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;
(二) 企业营业执照;
(三) 企业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;
(四) 企业章程、健全的经营管理、安全、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;
(五)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,财务、安全员、项目经理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;各类保险;
(六) 已完成或在施工的专业保洁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、及竣工后实物图片、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;
(七) 国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、配备齐全的施工机具、设备清单和办公场所合同;
(八) 其他有关资料。
第十四条 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不得申请资质。
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
第十五条 《资质等级证书》分为正本和副本,由无锡市保洁行业协会统一印制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制。
第十六条 《资质等级证书》是保洁企业施工能力标志,是参与投标、承揽业务的重要凭证。
第十七条 《资质等级证书》只限被认证的保洁企业使用,如有遗失,应在当地媒体上声明,并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,申请补办。
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、没收、调换、伪造、涂改、出借、转让《资质等级证书》。
第十九条 保洁企业资质认证实行年检制度,由颁发《资质等级证书》的组织负责年检。对年检合格的保洁企业,保留资质等级;不合格的,限期整顿或予以降级,收回或更换其《资质等级证书》。
第二十条 保洁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,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认证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。
第二十一条 保洁清洗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降低资质等级、撤销资质等级、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:
一、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、年检手续的;
二、 涂改、出借、转让《资质等级证书》的;
三、 伪造《资质等级证书》,承揽保洁工程施工的。
第二十二条 从事《资质等级证书》管理工作的有关组织应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,严格依法办事,廉洁高效的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工作,对于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五章 附 件
第二十三条 保洁资质在无锡市保洁平台网查询真伪, 网址:www.wxclean.org
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无锡市保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一八年一月一日施行。